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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市监罚字〔2021〕1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待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南孚电池)43粒(详见: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文书编号1006);二、处壹仟元整(¥1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9
    决定机关 永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