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西综执罚字〔2020〕第06050120073000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红土大陆公寓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7月15日15时50分,当事人杭州红土大陆公寓有限公司在西湖区保俶北路93号大门西侧垃圾集中收置点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经查,该处垃圾集中收置点的黄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面条(用透明塑料盒装)等易腐垃圾,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塑料袋等其他垃圾,绿色易腐垃圾桶内投放有塑料袋等其他垃圾。按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当事人未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工作,当事人行为属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被查处后,当事人于当日改正了违法行为。2020年7月16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的规定,已构成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及《<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表》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30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