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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广岳市监处〔2021〕51162120000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6
    决定机关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