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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婺价检处字【2017】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自立收费项目收费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向业主收取交易费行为。2、违法所得35650.72元由我局全部没收上缴财政专户。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07
    决定机关 婺源县物价局
    法定代表人 黄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