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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青规监字2021第1号罚决通字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0
    决定机关 天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向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