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虞综执罚决字[ 2017]第4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市上虞区小米蔬菜超市擅自店外经营案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4
    决定机关 区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糜水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