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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鞍立住建罚[2018]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违反《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7
    决定机关 鞍山市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