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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城管罚字〔2019〕第02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自由裁量权,参照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建筑垃圾管理类)》第一类、四、(一)、(二)、1规范标准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2
    决定机关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