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西城管罚字〔2019〕第021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自由裁量权,参照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建筑垃圾管理类)》第一类、四、(一)、(二)、1规范标准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02 |
决定机关 |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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