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殷自然资罚决字(202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其他土地每平米8元,共计人民币14364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0
    决定机关 殷都区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