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佛禅城综张限决〔2020〕2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规模,在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0号内兴建A、B、C、D、(自编号)四座建筑物。其中A、B、C(自编号)三座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0604201500210号)的建设项目名称: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临时废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6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2层,地下1层,项目基底面积286.9平方米。D(自编号)座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0604201500079号)的建设项目名称:佛山市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9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8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截至2020年3月31日,根据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的勘验,建筑物A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占地面积为81.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4.59平方米;建筑物B、C均为混合结构,工程均进展至一层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建筑物B占地面积为73.9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3.96平方米,建筑物C占地面积为207.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7.33平方米; A、B、C三座建筑物的项目基底面积为451.17平方米。建筑物D为混合结构,工程进展至主体一层、局部二层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占地面积为452.8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23.26平方米。当事人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内容,擅自扩大占地面积与建设规模进行建设。 |
行政处罚内容 | 限当事人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5日内拆除上述四座违法建筑物。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0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