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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松银监罚决字〔20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办理同业业务。于晓明在担任扶余农联社主任、经营班子负责人期间,参与违法行为的决策,出席授信审批委员会的会议并同意违法行为有关事项,参与违法行为的实施,应负主要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对于晓明处以警告、并罚款壹拾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1
    决定机关 松原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