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 处字 〔 2020 〕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福建省白沙消防工贸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消火栓、消防接口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128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0
    决定机关 霞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庄诸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