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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婺市监罚字〔2020〕1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违法行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6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1
    决定机关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