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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0〕141117A0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在淘宝商城文和北航网店的84消毒液产品广告中使用“消灭病毒 抗击肺炎”、“共抗疫情”等用语,违反了《广告法》规定,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为查清案件事实,拟立案查处,请审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对当事人处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6
    决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