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中板芙交罚[2020]00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1月10日,执法人员在中山市板芙镇深湾高速入口发现当事人聘用的司机王亮驾驶粤C32979大型客车,持珠海拱北-梅州兴宁市际普通班车标志牌,从广东珠海拱北驶往广东梅州兴宁,车上共搭载16名乘客,其中有1名乘客在三乡镇麻斗路口路边上车并收取乘车费用 |
行政处罚内容 |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7 |
决定机关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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