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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新区管市监案字(2019)2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宣传行为;2.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0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