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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景自然资规执罚〔2019〕6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景宁畲族自治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75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限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3
    决定机关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