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酷尾巴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0073****06XP |
执行依据文号 | 惠市劳人仲案字(2020)254-273号 |
案号 | (2021)粤1302执269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51215600602】。一.被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提成工资合计24495.31元。(详见附件2: 惠市劳人仲案字(2020)254-273号仲裁裁决事项一览表) 二.被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合计382154.6元。(详见附件2:惠市劳人仲案字(2020)254-273号仲裁裁决事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属于非终局栽决,当事人如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发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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