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OTT电视业务中的视频广告投放方法、介质及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11631689.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770170A 公开(公告)日 2021-05-07
申请公布号 CN112770170A 申请公布日 2021-05-07
分类号 H04N21/64(2011.01)I;H04N21/482(2011.01)I;H04N21/433(2011.01)I;H04N21/44(2011.01)I;H04N21/81(2011.01)I;H04N21/431(2011.01)I 分类 -
发明人 丁晓峰;陈卫 申请(专利权)人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翁惠瑜
地址 200042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27号1008E座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OTT电视业务中的视频广告投放方法、介质及设备,包括以下步骤:获取播放地址请求,基于所述播放地址请求获取对应的待播放视频,生成广告投放查询请求;接收针对所述广告投放查询请求的反馈信息,若该反馈信息包含广告投放信息,则基于该广告投放信息在所述待播放视频中添加对应广告视频,形成M3U文件,否则直接基于待播放视频形成M3U文件;基于所述M3U文件进行视频播放。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更好地实现视频广告的各种业务场景,方便控制广告的播放,实现联播中插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