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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明银监罚决字〔20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1.违规发放用于购置未竣工验收商业用房贷款2.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6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三明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廖世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