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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富公(新)行罚决字[2021]032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8月20日10时,在检查位于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灵苑村的杭州盛创实业有限公司工作时,发现未将该单位网站到公安机关备案,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0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新登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