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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0〕201026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东莞康华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股东及出资信息公示义务,我局于2019年10月18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责令其限期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当事人于限期内仍未改正,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查清案件事实,拟立案查处,请审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7
    决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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