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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普处字(2019)第0720190001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未按规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118万元,罚款15.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1
    决定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陈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