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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13005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慧富仓储有限公司违反了商业经营活动使用设施、设备导致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1年05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4437号3幢西围墙噪声排放边界实施商业经营活动使用设施、设备导致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贰份);2、证据照片(图片)登记表(柒份);3、询问笔录(贰份);4、其他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5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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