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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宜兴艺达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练永杰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2452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宜商初字第02444号
    案号 (2016)苏0282执456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9-18
    发布日期 2017-03-04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艺博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和信公司代偿款490万元及该款自2014年9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违约金。 二、艺博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赔偿和信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损失161200元。 三、艺达公司、博华公司、鑫峰厂、创信公司、练永杰、蒋群、黄立夫、潘剑平、施国良、徐玉琴、熊海平、黄映对艺博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和信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51828元减半收取25914元,由艺博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和信公司垫付,艺博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和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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