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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卫医罚[2019]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苏州和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30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9
    决定机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刘曾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