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河北)应急罚〔2019〕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1.经营的狗不理餐厅厨房蒸箱金属底座未接地,不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2.餐厅内厨房蒸箱开关及各层部分插座开关未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符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的规定3.防雷设施未定期检测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2.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15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河北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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