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辽市银保监罚决〔202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关联交易贷款集中度超比例、未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披露、为无真实贸易背景办理票据业务、以贴现资金作为银行承兑业务保证金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3
    决定机关 辽阳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于洪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