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辽绥交现字[2021]K05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强行招揽客、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拟给予葫芦岛市客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2 |
决定机关 |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