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邵大市监案字〔2020〕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08 |
决定机关 |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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