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密)质监罚字〔201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处以罚款壹仟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4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密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