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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横工质处字[2017]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无照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4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14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2
    决定机关 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禤培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