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缙卫公罚〔2018〕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缙云县仙都黄龙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缙卫公罚〔2018〕25号当事人:缙云县仙都黄龙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普龙,性别:男,年龄:59,民族:汉,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住址:******,经营地址: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22 |
决定机关 | 县卫生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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