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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象市监处〔2020〕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王老吉凉茶植物饮料等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王老吉凉茶植物饮料(生产日期为20180120,净含量:310毫升)2罐、王老吉凉茶植物饮料(生产日期为20180207,净含量:310毫升)1罐、洛州绿洲豆奶(生产日期为20200705,净含量:180mL)7小包、嘉宝尚品雪糕味夹心饼干(生产日期为20191216)3.15斤。2.罚款30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6
    决定机关 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