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阿沙工商处字〔2017〕第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4月6日,沙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努尔巴格乡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新疆母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沙雅县努尔巴格乡第一经销部正在销售的化肥和地膜未按规定记录农资进货登记台账。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未按规定未建立进货台账的。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2
    决定机关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牙森·斯依提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