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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市监工商处字〔2018〕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0.02145万元。二、没收违法所得:0.0085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5
    决定机关 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秦晓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