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衡处〔2020〕131101200001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202万元,罚款0.9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0
    决定机关 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