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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贺﹝消﹞行罚决字﹝2021﹞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
    行政处罚内容 宁夏贺兰纳帝国际饭店股份公司该单位九层901房间的放水测试阀,发现放水测试阀压力值为零,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宁夏贺兰纳帝国际饭店股份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1
    决定机关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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