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常银监罚决字〔2018〕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任工商银行常德鼎城支行副行长期间,对办理虚假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5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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