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肇宁交罚[2022]00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6
    决定机关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