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9〕0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于2019年5月16日在濂溪路东延路段因城北中小学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作业时,车辆未冲洗干净带出泥土污染城市道路,违反了《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于2019年5月16日前停止上述违章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27 |
决定机关 |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