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2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353137万元,罚款1.765685万元,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7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肖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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