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扬江市监案〔2017〕001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7047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7
    决定机关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分局
    法定代表人 童少青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