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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规划资源增资罚[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58.83平方米的土地;二、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669.08平方米农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缴纳罚款13561.4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刘显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