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昆国税稽罚(2018)2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所偷增值税29067.09元处0.5倍罚款,计14533.55元;对你公司所偷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17098.29元处0.5倍罚款,计8549.1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6
    决定机关 原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