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公(朝网)行罚决字【2018】011364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停机整顿六十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24 |
决定机关 | 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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