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湛江市珊农饲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利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47122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湛廉法民二初字第102号
    案号 (2016)粤0881执8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廉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29
    发布日期 2016-09-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湛江市珊农饲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偿欠款人民币124613元计支付利息(从2015你那2月9日起至清偿欠款之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给原告陈森。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92元,由被告湛江市珊农饲料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