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浦字〔2016〕第1502016509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6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790号底层1室的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的 “健达”牌奇趣蛋和 “特仑苏”牌纯牛奶未明码标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09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