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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石首市兴发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正武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17826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1081民初1564号
    案号 (2018)鄂1081执8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首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石首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2-08
    发布日期 2018-07-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石首市兴发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方正桂货款109390元及利息损失(以10939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12月23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2、案件受理费2488元,由被告石首市兴发纺织原料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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