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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湘长岳麓安监管高危科罚单【2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物品,并处人民币1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6-20
    决定机关 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